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降半旗的228,南竿。
第一次有這般的鞋子讓我在短短的半年內,將外邊的腳跟磨掉整整兩公分,恩!那就是我的軍靴。沒有將我的雙腳當煞車使用,也沒有無聊到把鞋跟拿刀片一刀刀地將它切下,完完全全是我用雙腳一步步地踩在地上行走、跑步所見證的痕跡。
為了業務,為了我的職責,我像是RPG人物般地小跑步去找我的老闆,或是步步為艱地走上半個小時的山路,只為了在一疊紙上讓別的單位蓋上幾百個章。每天再怎麼地累、夜夜加班到晚上十二點,薪水還是6435+1000元的外島加給(升了下士是10660+1700外島加給),做多了老闆不會給你加薪,但是少做了些什麼肯定少不了大大老闆的一噸咆嘯,心情怎不盪盪盪?
累噢!壓力大噢!但這又不是什麼民間企業,你就是沒有FIRE老闆的權利。瞧著我那走到生命盡頭的軍靴,連手指頭都伸得進去了。
Well~我只能說:「誰叫我手賤摸到這支籤,感謝我對國家的盡心盡力!」
吼~~~~~~~現在好想摔幾個盤子,開著Go-Kart繞個三四十圈來麻醉那硬壓在內心裡的巨大壓力。呼!未來的兩個半月就算被噴、工作疊滿了桌頭,轉眼管他是星星還是砲砲就再也沒有我的事了,加油!我未來美麗的人生!!
PS.改天我會PO上我那大頭皮鞋的慘樣地,請拭目以待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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