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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人不輕狂枉少年;年紀也來到了「虛歲」25了,不自覺,但也無從否認,眼看未來還有多少的青春可以供我白白流逝呢!Well,人的情誼真的不能用金錢來衡量,有時一句話、一個諾言,花費了大量的時間或金錢去完成時,其實就感到滿足了。是的,再一次地我又很殺的跑去遠方和同樣的朋友吃一頓飯了。

  事情大略是這樣子地...其實一大早,我就拿著事假的假單從中壢搭車回到斗六的家了,為得是辦理我那無緣的身分證、健保卡等證件,下午三點又搭上日統殺向林口,沒錯~花了三個小時的路程就是為了一頓飯。

  朋友依然是老樣子,柔柔亮亮、閃閃動人...不過我那在大學時跟王子練就成的毒嘴呢?想必是當了兵之後的我頭腦凝固了連帶著嘴巴也跟著瘸了,聊起來氣氛總是沒那火鍋中的魚餃蝦餃熱絡,我想對方也覺得有點@#$%ㄅ。餐後也該是回家的時候了,為了方便回家,於是上了客運來到台北車站,快成了馬祖鄉巴佬的我也來嚐嚐搭高鐵的"FI U~"(Feel),呃...接下來,啟動金錢鏢,開始以五倍速噴錢吧!!

  57分鐘,台北站到台中站老實說真的很快,看到「目前時速295km」時這七百塊花得挺值得的。只是老大我計算錯誤了...太相信台鐵捷運化的唬爛口號,下了車換上了台鐵摳樓~摳樓~地在12點AM之前來到員林,老大我下車看看能不能換輛能回到斗六的車,Orz ~~~最近的一班車還得等到凌晨兩點半。登!登!登!登!登!破破的頭又大(TOYOTA)小黃出場,啟動鈔票鏢,以十倍速瘋狂噴錢吧!!Oh ya~從員林聽著跳錶以每八秒"逼逼"的速度渡過了半小時,到我家外面的大馬路上總共噴出800大洋。古人真的說得真好「人不輕狂枉少年!」。

  這次真的噴得好痛呀,只有含著金湯匙又被財神踩到的鬼才會否認吧,但是!!老大我就說友誼真的不能用金錢衡量嘛,搭高鐵NT.700,搭小黃NT.800,經過數年後還維持著的情誼 - 無價!!只是下一次要再"很殺"之前,得好好地計劃一下行程才行,不然讓我被大財神踩個幾千下再殺下去也是可以的啦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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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硬著頭皮上啊~ Parió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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